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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嗅,請不要向我們“挖牆腳”! | 韓韓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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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

文丨韓韓(作者系藍媒匯創始人) 很遺憾,《關於虎嗅拖欠我們8000元稿費的一些說明》一文,在虎嗅連續三天的侵權投訴後,前天下午還是被平臺給刪除了。 謝謝各位媒體同行及用戶對此事的關注與支持,文章被刪前閱讀近5萬,有兩千多人給予了分享。對我個人而言,這個傳播度遠超出我的預期,可見大家對這件事還是很有共鳴的。 虎嗅創始人李岷在稿件被刪後與我電話溝通中提及此事,我表示:投訴是你們的權利,我接受平臺的刪除處理,如果認爲我的稿件真侵權了,甚至你們也可以起訴我。但我會用我的方式,繼續維權。 從今年1月1號有作者公開向虎嗅討要稿費,到我們想起虎嗅通過員工馬克(宋某)向我們約稿、也曾欠我們8000元稿費,到追討無果我們微博公開討債,再到我們向法院起訴,三個月的時間內,虎嗅沒有任何人聯繫我們,解釋爲何不支付拖欠稿費的原因。 李岷在溝通中承認,虎嗅拖欠我們稿費事實層面無異議,系所謂的“員工違法違紀、公司管理失當”造成的,過錯方是她們。但她不認同這是虎嗅與藍媒匯雙方機構之間的合作,認爲只是虎嗅與我們“編輯個人的合作”,藍媒匯無權以公司名義向虎嗅追討稿費。 我對這個回覆和認定很無語。大抵明白了爲什麼虎嗅一直很傲慢,以及他們的真實意圖。 如此這般,今天我將繼續以藍媒匯創始人身份,代表公司向虎嗅喊話:請不要向我們“挖牆腳”!請不要私下聯繫我們員工幹私活! 先看幾張我與虎嗅員工馬克的聊天截圖: 虎嗅員工馬克微信聯繫的我,並與我約定了包括撰寫及稿費標準相關細節。之後,我以公司管理者身份,指派我們的編輯去執行,並拉羣交待溝通。在我看來,馬克代表虎嗅,是職務行爲,我和編輯,代表藍媒匯,也是職務行爲。 (上圖爲我們撰寫的稿件,編輯後發在虎嗅上) 李岷在與我溝通中也承認兩個事實: 一、與我們一直溝通聯繫、邀約我們替虎嗅撰寫聯想選題稿件、並最後發在虎嗅網的馬克(宋某),確實是他們的員工。 二、馬克(宋某),找我們約稿的行爲,不是個人行爲,是職務行爲。 既然虎嗅也承認馬克是職務行爲,我又是藍媒匯創始人,並將合作任務指派編輯執行,那雙方己經構成了公對公的合作要約。虎嗅拒不承認與藍媒匯有關係,那全程與馬克對接並指派任務的我,到底在這中間是什麼角色?虎嗅給我有撰稿提成還是有其他報酬? 換句話說,虎嗅員工以職務行爲,赤裸裸在我眼皮底下挖我公司的牆腳。基於事實和證據,我強烈公開遣責虎嗅挖牆腳這種有違公平、不道德的行爲,請立即住手! 李岷說,既便雙方都是職務行爲,她仍不認爲雙方是機構合作,理由是雙方沒有簽署合同或者郵件確認。 在我看來,李岷的說法完全是在規避責任。一方面,聊天記錄可以視爲雙方合作的憑證,另一方面,自媒體先幹活後走合同流程,可以說是行業慣例。我們一直在等馬克通知走合同,是馬克的違法違紀、是虎嗅的管理失當、用人不察,造成合同一直遲遲未能簽署,錯在馬克和虎嗅,責任自然由虎嗅來擔。 另外,虎嗅之所以咬定我們之間沒有合同,不是機構間合作,只是與藍媒彙編輯個人存在合作,在我看來是他們在規避風險和責任。因爲就算是與我們編輯個人合作,虎嗅至始至終也沒有與個人籤合同,造成稿費事實性拖欠。就算員工個人去維權,虎嗅仍可以沒有合同爲由賴賬。這也讓我大扺理解了虎嗅爲什麼不承認與公司合作,內容作者屢屢曝出被虎嗅拖欠消息的動因。 據知情人士透露,作爲年營收過億的虎嗅,在囯內三大頭部商業科技媒體中,虎嗅的員工人數是最少的。商業稿件外約、“挖其他媒體牆角幹私活”,是虎嗅員工較少的一箇重要原因,這也是虎嗅的一箇商業模式。 與此同時,虎嗅這些年一直在找寫手替他們撰寫商業稿件,並從中賺取稿費差價,也是公開的祕密。據多位甲方從業者透露,虎嗅向他們收取的稿件撰寫費,每篇在2—3萬元。而據我所瞭解,虎嗅給到包括我們在內的稿費,只有幾千元,最低的只有2000元。 寫在最後: 拖欠8000元稿費的事情很小,以至於如果不是別的作者維權,我都忘記了。我把此事公開後,除了有很多人對我們表示支持外,也有一些好心的朋友批評我,勸我沒必要去較這個真,得不償失。 但我直到現在仍堅持繼續較真正下去的動因,是虎嗅拖欠同行稿費和各種合作費,不是個案,並且態度傲慢。他們在用自己制定的叢林法則,要求合作客戶和內容作者必須遵守。除了我們,這些年還有不少人權益受到類似的侵害。我希望通過我們的公開,讓更多的同行知道,在與虎嗅合作時多一點注意。 比如,還有他們: 相信光,追隨光,成爲光,散發光。與各位被侵害過的同行共勉,這事我會堅持維權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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