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飛龍」標誌 本文内容: 烏茲日報網5月13日援引烏茲別克斯坦外交部消息報道,中烏已分別完成2024年12月1日由兩國外長在成都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下稱“協定”)的國內審批流程。自2025年6月1日起,中烏兩國公民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入境對方國家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等須事先批准的活動以及擬在對方國家停留超過30日的,仍須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理簽證。該協定不適用於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