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飛龍」標誌 本文内容: 跨國啤酒巨頭嘉士伯圍繞“山城啤酒”品牌的攻防又有新進展。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數據顯示,近期嘉士伯重慶啤酒有限公司新獲多箇“山城啤酒”商標註冊證,時間跨度爲2025年5月6日至5月19日。今年3月14日,嘉士伯中國官網發文稱,嘉士伯控股的重慶啤酒擁有“山城”品牌的完整所有權。嘉士伯中國及重慶啤酒(600132.SH)與重慶本地啤酒生產企業重慶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嘉威”)之間的訴訟和“口水戰”由來已久,其源頭是重慶嘉威爲重慶啤酒代工“山城”啤酒的合作。2025年3月14日,重慶啤酒在相關訴訟敗訴後,嘉士伯中國官網發文稱,重慶啤酒歷來產能充足,並不需要重慶嘉威代工,而包銷協議嚴重犧牲了重啤的利益,極不合理。並稱,這種不對等的合作模式嚴重違背市場規律,嘉威早已從代工廠蛻變爲依附於上市公司的“吸血寄生體系”。此後,重慶嘉威3月20日通過官方微信公衆號發文《嘉士伯,在撒謊》。重慶嘉威認爲,圍繞“山城啤酒”生產、包銷的合作,不是嘉威單方得到了多少利益,而是嘉士伯及重慶啤酒得到了更大更多的好處,因爲此舉使得重啤在重慶區域的品牌話語權、市場地位一直牢不可破,同行一直無法撼動,因此具備了極大的商業價值和發展潛力,也是後續相關部門決定轉讓重啤股權時的最大賣點所在。除了生產、包銷合作,嘉士伯旗下重慶啤酒和重慶嘉威之間另一箇矛盾焦點,則圍繞“山城”品牌展開,其合作則可以追溯到重慶啤酒仍爲國資控股的時期。中國商標網查詢資料2024年8月,重慶嘉威公開發文稱,1999年,爲避免同一市場品牌間惡性競爭,實現品牌統一發展戰略,重啤集團(重啤股份控股股東)以絕對核心的“山城”商標使用權出資成立我公司。重慶嘉威認爲,以商標使用權出資入股,是賦予嘉威對“山城”啤酒商標的永久使用權,爲其公司使用“山城”品牌提供法律保障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同時,嘉威爲此支付股利累計超過6億元。嘉士伯中國2025年3月14日發文稱,重慶啤酒對“山城”品牌擁有無可置疑的完整所有權,重慶嘉威使用“山城”品牌,僅限於根據重慶啤酒的指令生產“山城啤酒”,生產後又只能由重啤包銷,其不可以自行銷售。嘉士伯中國認爲,重慶嘉威所謂的“山城商標使用權”一直是與“包銷合作關係”緊密捆綁的,包銷協議在2029年1月到期之後,嘉威的“山城商標使用權”也隨之終止。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以來,嘉士伯重慶啤酒有限公司已累計提交10餘件“山城啤酒”商標申請,涵蓋文字、圖形等設計,引發輿論對“山城啤酒”商標博弈的關注。隨着嘉士伯旗下重慶啤酒近期新獲得“山城啤酒”商標註冊證,重慶啤酒和重慶嘉威或將再起“衝突”。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